许多国家都将自然保护区、国家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纳入社会公益事业,由政府注入资金。正是由于保护地的这种公益性质的正确定位,因此从立法、规划到建设、管理,一切与基本目标相抵触的人类活动,均在禁止之列,以全力维护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国家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状态。
许多国家的保护地法规定实行分区制:“山上游,山下住”,即功能分开,把旅游服务设施安排在区外,使区内保持一个完整的真实的自然遗产。在美国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国家公园内见不到宾馆饭店,有的只是供游人野营的古朴而简易的基地,高质量的游景道和各种向导性的指示牌。就是这些基本设施,也力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的干扰和影响,并且在设计上与周围的自然环境保持和谐统一。
日本富士山海拔3776米,高于我国黄山、泰山和张家界等游览胜地,但是不但不设缆车,就是上山公路也只修到2000多米,剩下的路没有台阶,人人平等,自己去爬。这不仅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持富士山的原貌;而且体现了民族感情,即对自然的敬仰与尊重。
巴西的世界遗产地班达瑙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,而与外界相通的公路却只有土路。班达瑙号称南美洲野生动物的天堂,显然,在这种自然圣地,修筑设计得再好的硬质化的路面(特别是高速公路)也不利于野生动物的活动和迁徙。同时,土路与环境融为一体,造价低廉,又限制了车速,避免野生动物受到更多的伤害,可谓一举多得。
中美洲哥斯达黎加是世界上发展生态旅游最先进的国家之一,他们将“无人工痕迹”作为国家公园扩大旅游市场的口号。这种理念使他们的旅游业在全世界享有很高声誉,并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。
新西兰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必须提供与保护有关的资料为游客服务。为完成这个任务,新西兰保护局特别重视游客中心、信息中心及国家公园内标示牌、解说牌的设置,并大量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提供服务信息。同时国家公园在组织旅游活动时,鼓励游人参与自然、体验自然、了解自然,并不搞什么贵族式的“豪华游”。
